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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的心理学意义-厦门心理咨询师-钢子老师

来源:钢子老师工作室      作者:张晋岗      发布时间:2009-10-27     

     钢子老师电台评论——报复的心理学意义

        我们经常在生活中看到这样的场景:一哥们被人欺负,作为朋友我们应该两肋插刀,拔刀相助,冲上去当帮手把作恶者或者干脆就是“敌对方”制服,否则就不是“铁哥们”;如果谁要是曾经对我们有过不公平的对待或者打击过我,我就要总是想尽一切办法去更好的把这份“打击”还给你,否则我心绪难平,我会觉得“自己吃亏了”;有人对这样的行为有着很好的逻辑解释,叫做: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那么这样做的背后应藏着怎样的心理学意义?又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呢?可以先看一个案例。

       一男子因不满女友前男友曾对女友动粗,而设计陷阱将女友之前男友殴打致重伤,之后警方介入,因故意伤人罪将该男子抓获。这件事情经常会被大众说成是“报复心理”,那我们从心理学意义上分析,看看“报复”的行为后面隐藏着怎样的心理活动:

  1、我爱你,我就应该心疼你,照顾你,你的苦也就是我的苦,我愿意为你做你需要的一切,否则“我就不是真爱你”。单纯的听到这样的表白,一定会让人感动不已。我们不否认案例中男子内心有这样的认知部分。

  2、你曾经受到伤害,我就应该为你负责,为你“曾被欺负”而打抱不平,否则我就“很没用”。心理学意义上:作为男人,就应该这样侠肝义胆,别说你是我的女朋友,就是兄弟受难,说不定我也会舍命相救的,这是一种“仗义”的心理意识在发挥作用。

  3、你的就是我的,别人欺负你,我就是要管,把你失去的为你多回来,把别人欠你的给你要回来。这种强烈的补偿心理导致了“以恶制恶”的行为发生。 

   

       我想这样三个部分,基本客观的反映了作案者或者犯罪者当时的心理过程。受到这样三个看似合理,或者说合乎某种江湖义气的思维逻辑推动,作案者也就顾不得考虑后果和结局了,他完全被自己的“偏狭内心”给控制和左右了,理智和现实感在强烈的“报复”意识推动下已经丧失管理和控制功能,于是悲剧就此发生。

       最近网上风传“艾滋女”事件,关于“报复”的说法也是不绝于耳。当然,艾滋女事件已经水落石出,纯属男子恶意报复,制造出造谣重伤女友闫德利的网络谎言,并非女子真的患有艾滋以及什么做台女之事。显然,事情的真相是,男友不满女友闫德利提出的分手要求,觉得自己被甩很没面子,才制造出如此恶劣的网络谎言,最终落得个被绳之以法的结局。 

       从心理学意义上说,报复心理源于以下的心理逻辑:

       所有的现实的刺激事件都可能给人的内心带来冲击和影响,严重的伤害事件往往给人的内心带来重大的创伤,特别是人为和故意的伤害更让人不能难以接受;

       其次,每个人承受压力的程度不同,个体差异导致同样的事情在不同的人身上发生不同的结果,这样的个体心理承受能力的差异又与其生活成长背景及人格特质有重大关系。

       每个人的心理都存在着一种“补偿反应”,这是人的心理防御机制的一部分,正是因为存在自我补偿,人的心理活动才能取得不断地动态平衡,维持正常的心理活动。我们经常说:得到爱的孩子长大才能施予别人爱就是这样的道理。

       从心理补偿的角度来说,刺激事件在不同的人身上往往发生不同的作用:

       第一类:内在补偿。有的人内心受到伤害以后,懂得寻求更健康的解决办法,比如最科学的,寻求心理医生的帮助;或者向自己的亲人朋友寻求援助和爱的支持;或者通过自己接受的教育、法律寻求帮助,缓解自己内心受到的伤害。

       第二类:收到过良好的个人教育,家庭的温暖和爱比较健康和充分,或者自己的人格比较坚强,反而会通过做好事,更多的奉献自己的爱心和善举来缓解自己的心理伤痛,帮助自己走出困境,这种“以德报怨”的方式,也使得伤害得到了宣泄和释放。 

      第三类:以恶制恶。这样的方式最终通常是伤害了别人、也伤害到自己,即使法律没有惩罚到这样的行为,但是内心制造了恶的举动,内心就会淤积下恶的影子和能量,这些不良的行为只会给自己的内心制造更大的不健康因素,长此以往,对自己的心理健康并无好处。 

       所以,报复并不能真正的解决问题,有可能更大的加剧恶果发生。更多时候,我们要学会健康的处理伤害事件,避免让自己遭受到二次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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